利用鉆探機,自地表按一定角度,沿一定軌跡,鉆一定深度和直徑的孔,取出地層的有代表性巖心、礦心或巖屑,以達到探明地下地質和礦產資源以及探索地球奧秘的目的。
一、鉆探機主要由4部分組成:
1、動力機
為全機的動力源,采用內燃機、電動機或液壓馬達;
2、回轉器或動力頭
回轉器是由變速箱傳動,動力頭由液壓傳動;
鉆探機
3、孔底加壓與給進裝置
一般多采用液壓控制,通過儀表的數字指示,對鉆具實現加壓或減壓;
4、卷揚機
是起下鉆具的設備,有的鉆機采用長油缸帶動動力頭實現起下鉆具作業。
二、鉆探機分類
由于使用目的、工作能力和施工場所的不同,鉆機的分類也不同。按破碎巖石的方式可分為:回轉式鉆機、沖擊式鉆機和沖擊回轉式鉆機等;按鉆探深度可分為:地表取樣機(2~50米)、淺孔鉆機(50~300米)、中深孔鉆機(300~600米)、深孔鉆機(600~6000米)、超深孔鉆機(6000~15000米);根據用途可分為:巖心鉆機、水文地質水井鉆機、石油鉆機等;按施工場地可分為地表鉆機、坑道鉆機、海底沉沒式鉆機等。